複選題
2.甲建筑设备生产企业将乙施工单位订购的价值10万元的某设备错发错给了丙施工单位,几天后,甲索回该设备行交付给乙。乙因丙曾使用过该设备造成部分磨损而要求甲减少价款1万元。下列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甲错发设备给丙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B)丙向甲返还设备属于不当得利之债
(C)乙向甲支付设备款属于合同之债
(D)甲向乙少收1万元货款属于侵权之债
(E)丙擅自使用该没备对乙应承担侵权之债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尚無統計資料
統計: 尚無統計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