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34.因應近年來地震災害,依「災害防救法」規定,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於災害應變之必要範圍 內,得為下列何種之處分或強制措施?
(A)災害現場障礙物之移除
(B)優先使用傳播媒體及通訊設備
(C)成立救助基金
(D)徵用民間建築物
(E)徵用民間航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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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28), B(605), C(45), D(588), E(609) #1781401

詳解 (共 2 筆)

#2769780
災防法第 31 條各級政府成立災害應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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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4053

依災害防救法第三十一條所定,各級政府成立災害應變中心後,指揮官於災害應變範圍內,依其權責分別

實施下列事項,並以各級政府名義為之:

一、緊急應變措施之宣示、發布及執行。

二、劃定警戒區域,製發臨時通行證,限制或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

三、指定道路區間、水域、空域高度,限制或禁止車輛、船舶或航空器之通行。

四、徵調相關專門職業、技術人員及所徵用物資之操作人員協助救災

五、徵用、徵購民間搜救犬、救災機具、車輛、船舶或航空器等裝備、土地、水權、建築物、工作物

六、指揮、督導、協調國軍、消防、警察、相關政府機關、公共事業、民防團隊、災害防救團體及災害防救志願組織執行救災工作。

七、危險建築物、工作物之拆除及災害現場障礙物之移除

八、優先使用傳播媒體與通訊設備,蒐集及傳播災情與緊急應變相關資訊

九、國外救災組織來臺協助救災之申請、接待、責任災區分配及協調聯繫。

十、災情之彙整、統計、陳報及評估。

十一、其他必要之應變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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