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35. 依「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規定,災害防救法所規定之災害防救物資、器材,下列何項目屬之?
(A)人員、物資疏散運送工具
(B)飲用水、糧食及其他民生必需品
(C)急救用醫療器材及藥品
(D)人命救助器材及裝備
(E)營建機具、建材及其他緊急應變措施之必需品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96), B(271), C(266), D(246), E(226) #819449

詳解 (共 2 筆)

#2756192

第10條

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五款所定災害防救物資、器材,其項目如下:

一、飲用水、糧食及其他民生必需品。

二、急救用醫療器材及藥品。

三、人命救助器材及裝備。

四、營建機具、建材及其他緊急應變措施之必需品。

五、其他必要之物資及器材。

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六款所定災害防救設施、設備,其項目如下:n一、人員、物資疏散運送工具。n二、傳染病防治、廢棄物處理、環境消毒及衛生改善等設備。n三、救災用準備水源及災害搶救裝備。n四、各種維生管線材料及搶修用器材、設備。n五、資訊、通信等器材、設備。n六、其他必要之設施及設備。

3
0
#1537669
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五款所定災害防救物資、器材,其項目如下: 一、飲用水、糧食及其他民生必需品。 二、急救用醫療器材及藥品。 三、人命救助器材及裝備。 四、營建機具、建材及其他緊急應變措施之必需品。 五、其他必要之物資及器材。 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六款所定災害防救設施、設備,其項目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五款所定災害防救物資、器材,其項目如下: 一、飲用水、糧食及其他民生必需品。 二、急救用醫療器材及藥品。 三、人命救助器材及裝備。 四、營建機具、建材及其他緊急應變措施之必需品。 五、其他必要之物資及器材。    五、資訊、通信等器材、設備。 六、其他必要之設施及設備。
1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