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複決都是自創的嗎?
沒看過
就複決權行使範圍所為之分類:1. 憲法複決:指對憲法或憲法修正案行使複決權。2. 法律複決:指對一般法律或其修正案行使複決權。就複決權行使方式所為之分類:1. 強制複決:指法案必須提交人民複決通過始生效力。2. 任意複決:指法案須經選民或有關機關請求始交付複決。就公民複決時機之分類:1. 諮詢複決:指法案修改前,先經過人民同意。2. 批准複決:指法案通過後才由人民批准。
規定凡議會所通過的法案,尚需交由公民複決之後方能正式生效 者,是下列那一種複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