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優先,旁系靠...
§65受領遺屬年金給付及遺屬津貼之順序如下:一、配偶及子女。二、父母。三、祖父母。四、孫子女。五、兄弟、姊妹。
前項當序受領遺屬年金給付或遺屬津貼者存在時,後順序之遺屬不得請領
試就勞工保險受領遺屬年金給付及遺屬津貼的順序進行排列: ①配偶及子女 ②祖父母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