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6 條
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貸與金錢所生利息請求權,因多久不行使而消滅?(A) 6個月 (B) 1年 (C)..-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