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條(收件人多數時投遞)
各類郵件之收件人有二人以上者,得向其中任何一人投遞之。
前項郵件在未投遞前,收件人間發生爭議,向中華郵政公司聲明,對於其郵件之收受已提起訴訟時,應依確定之判決或訴訟結果投遞之。
郵件收件人有二人時,應如何投遞?(A)須二人共同領取(B)得向其中任何一人投遞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