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考銓法規(現行考銓制度)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醫事人員初任各級職務,未具與擬任職務職責相當之經驗一年以上者,先予試用多久?
(A)三個月
(B)六個月
(C)九個月
(D)一年


答案:D
難度: 非常困難
1F
SunnyLO 研一下 (2014/12/27)
醫事人員人事條例:

第七條 [令函]

醫事人員初任各級職務,未具與擬任職務職責相當之經驗一年以上者,先予試用一年。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條:

 初任各官等人員,未具與擬任職務職責程度相當或低一職等之經驗六個月以上者,應先予試用六個月,並由各機關指派專人負責指導。試用期滿成績及格,予以實授;試用期滿成績不及格,予以解職。
2F
葉俐俐 大一下 (2023/09/20)
醫事人員初任各級職務,先予試用六個月。試用期滿成績及格者,以醫事人員任用;成績不及格者,停止試用,並予解職。但曾在各機關或各類醫事人員依其醫事專門職業法律得執業之機構擔任與其所擬任職務之性質相近程度相當或任低一級職務之經歷六個月以上者,免予試用。
前項試用人員不得兼任各級主管職務。
 
這題答案是否應為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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