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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高員級◆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關於「立法院審議法律案的審議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法律案完成二讀前,原提案者得經院會同意後撤回原案
(B) 法律案交付審查後,性質相同者,得為併案審查
(C)每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時,尚未議決的法案,下屆不予繼續審議
(D)三讀會時,得就審查意見或原案要旨做廣泛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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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Don Hang Wu 高三下 (2011/07/06)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九條  第二讀會,於討論各委員會審查之議案,或經院會議決不經審查逕付二讀之議案時行之。第二讀會,應將議案朗讀,依次或逐條提付討論。第二讀會,得就審查意見或原案要旨,先作廣泛討論。廣泛討論後,如有出席委員提議,十五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表決通過,得重付審查或撤銷之。第十二條 (議案之撤回及法律案.....看完整詳解
3F
Nini 高一下 (2015/05/29)
每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時,除預(決)算案及人民請願案外,尚未議決之議案,下屆不予繼續審議。(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十三)
4F
simonlinhhh 大一上 (2015/08/01)
一讀
二論 (撤回)
三修正
5F
邱立安 大一下 (2017/03/31)

1.  議案於完成二讀,原提案者經院會同意後撤回原案。

nn

法律案交付審查後,性質相同者,得為併案審查。 法律案付委經逐條討論後,院會再為併案審查之交付時,審查會對已通過n之條文,不再討論。

關於「立法院審議法律案的審議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法律案完成二讀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