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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總則&債篇&物權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關於人事保證契約保證人之責任範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以僱用人不能依他項方法受賠償者為限
(B)賠償金額以賠償事故發生時,受僱人當年可得報酬之總額為限
(C)保證期間不得逾三年
(D)當事人不得更新保證期間


答案:D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Michael Chu 大三下 (2012/03/24)
民法§756-3(人事保證之期間)人事保證約定之期間,不得逾三年。逾三年者,縮短為.....看完整詳解
2F
西門慶 小一下 (2014/05/10)
僱用人對保證人之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3F
Lulu 高三下 (2014/05/13)
第七百五十六條 之二   (保證人之賠償責任 )
人事保證之保證人,以僱用人不能依他項方法受賠償者為限,負其責任。  (A)
保證人依前項規定負賠償責任時,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其賠償金額以賠償事故發生時,受僱人當年可得報酬之總額為限。  (B)

關於人事保證契約保證人之責任範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以僱用人不能依他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