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爾柏格(三期六段論)
道德成規前期(9歲以下):避罰服從取向(不罰=好)è相對功利取向(滿足需求=好)
道德成規期(10~20歲):人際關係合諧取向(好孩子)è法律秩序取向(遵守法令)
道德成規後期(20歲以後):社會規約取向(尊重法令)è道德普遍取向(自律期)
皮亞傑認為八、九歲以後的兒童開始能根據個人的價值結構,對行為的善惡作獨立判斷。其道德標準也具有相當的理性,能考慮到行為的動機及互惠的思考,已具備可逆性的道德推理。因此兒童之間能維持相互尊重,而且由約制的道德觀(morality of constraint)轉為合作的道德觀(morality of cooperation)。 乃是由於兒童逐漸學習探詢道德應然性的理由,不再盲目的接受一切他律的規範。此時能以抽象的道德原則和理想的規則作為道德判斷的基礎。原先常根據外在因素衡量過失,現在轉為以內在因素來衡量。換言之,已由客觀責任態度轉為主觀的責任態度。道德發展到自律期是成熟的階段。道德表現是獨立的、理性的、利他的與負責任的,能「隨心所欲,而不逾矩」。看起來皮亞傑的道德發展自律性也能用(D)去解釋...
關於個體的道德發展,何者錯誤?(A)柯伯格(Kohlberg L.)將道德發展分..-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