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更正公告地價、公告土地現值作業注意事項 3條
公告地價或土地現值公告後,如有左列情形之一時,應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公告更正。(一)地價區段範圍劃分錯誤,提經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通過者。(二)區段地價計算錯誤,提經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通過者。(三)依公告土地現值之徵收補償價額,經依土地徵收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復議或行政救濟結果有變動者。
關於土地現值公告後,如發現下列何項錯誤,得依法定程序辦理公告更正?(A)地價調查..-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