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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關於民法第 227 條之 2「情事變更原則」之說明,下列何者為錯誤?
(A)該原則適用於契約成立後,因非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而有情事變更者
(B)當事人於締約當時即已預料締約後情事變更之可能性者,無其適用
(C)是否適用本原則而增減給付,當事人得向法院聲請判斷
(D)本原則僅適用於因契約所發生之債,其他情形則無適用


答案:D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Zone-Ru Jhuan 高三下 (2012/05/12)
第 227-2 條 契約成立後,情事變更,非當時所得預料,而依其原有效果顯失公平者,當.....看完整詳解

關於民法第 227 條之 2「情事變更原則」之說明,下列何者為錯誤? (A)該..-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