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自行收納款項收據管理,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未使用或已使用擬作廢之收據,經保管二年後,即可逕予銷毀
(B)應按編號順序開立,不得跳號,並以類別分類
(C)各機關使用之自行收納款項收據及領用單之格式,由各機關視業務需要自行定之
(D)未使用或已使用擬作廢之收據,需列表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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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71), B(46), C(164), D(169), E(0) #340580

詳解 (共 5 筆)

#323984
四十、未使用或已使用擬作廢之收據,由保管單位或使用單位列表記錄起訖號碼,截角作廢,並妥慎保管備查,保管期限至少二年,屆滿二年後,陳經該管上級機關同意得予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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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835
答案沒錯…要 陳經該管上級機關同意得予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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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1080
《未使用》之空白收據,保管二年,期限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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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9071
自行收納款項收據之處理(20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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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4273

出納管理手冊

四十、已使用擬作廢之收據,由保管單位或使用單位列表記錄起訖號碼,截角作廢,並妥慎保管備查,保管期限或銷毀作業應依前點規定辦理。
未使用之空白收據,保管期限至少二年,保管期限屆滿後,得簽報機關首長同意後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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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4598769
未解鎖
法規名稱:出納管理手冊 修正日期:民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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