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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關於著作合理使用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符合著作之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財產權及著作人格權之侵害
(B)合法電腦程式著作重製物之所有人,有權重製該程式之備份,以供自己備用存檔之需要
(C)合法電腦程式著作重製物之所有人,得出租該重製物
(D)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因授課需要得合理重製他人公開著作,但不得改作該著作


答案:B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沈小魚 高一下 (2012/08/24)
(C)著作權法§60 I :「著作原件或其合法著作重製物之所有人,得出租該原件或重製物。但錄音及電腦程式著作,不適用之」。(D)著作權法§46 I :「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及其擔任教學之人,為學校授課需.....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4F
瞿士傑 國一上 (2012/09/19)

(d)選項應該是著作權法四十六條與第六十三條之規定,與第四十七條無關
5F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 研二下 (2018/09/14)

中央或地方機關,因立法或行政目的所需,認有必要將他人著作列為內部 參考資料時,在合理範圍內,得重製他人之著作。但依該著作之種類、用 途及其重製物之數量、方法,有害於著作財產權人之利益者,不在此限。

6F
successfully 大二上 (2022/01/20)

(A) 對A有點疑惑 還請其他高手幫忙解答><

第 65 條  (I)

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

第 66 條

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三條及第六十五條規定,對著作人之著作人格權不生影響。


(B) (C)

第 59 條

合法電腦程式著作重製物之所有人得因配合其所使用機器之需要,修改其程式,或因備用存檔之需要重製其程式。但限於該所有人自行使用。

前項所有人因滅失以外之事由,喪失原重製物之所有權者,除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外,應將其修改或重製之程式銷燬之。


(D)

第 46 條  (I)

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及其擔任教學之人,為學校授課需要,在合理範圍內,得重製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第 63 條 (II、III)

依第四十六條及第五十一條規定得利用他人著作者,得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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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著作合理使用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符合著作之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