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長不提供戶口名簿予戶內人口辦理戶籍登記,處罰鍰若干? (A)9百元以..-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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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慈悲喜捨 國二下 (2015/12/05)
戶籍法 第八十條(未依規定提供戶口名簿之處罰) 戶長未依第五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提供戶口名簿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第七十五條(偽造變造國民身分證之處罰) 意圖供冒用身分使用,而偽造、變造國民身分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行使前項偽造、變造之國民身分證者,亦同。 將國民身分證交付他人,以供冒名使用,或冒用身分而使用他人交付或遺失之國民身分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七十六條(為不實申請之處罰) 申請人故意為不實之申請或有關機關、學校、團體、公司、...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