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法律倫理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75. 甲律師與乙法官係大學同學,甲因其委任人丙之刑事案件刻由乙審理中,甲乙之大學同學丁以電話邀約甲、乙及其他三位大學同學聚餐。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雖與乙無特殊恩怨關係,基於利益衝突,原則上應拒絕丙之委任
(B)乙雖與甲無特殊恩怨關係,就該案件已具迴避事由
(C)乙接受丁邀約,到場後,發現甲刻意談及系爭個案,亦毋須離席
(D)甲允諾丁之邀宴,即使知道乙亦接受邀約,甲之允諾赴宴並未違反律師倫理


答案:D
難度: 困難
2F
Yw Su 高一上 (2014/06/01)

沒有違反律師倫理嗎?


3F
Tracy Chen 幼兒園下 (2019/08/29)

A:甲與乙僅係同學,並非利益衝突事由。

B:甲與乙僅係同學,並非迴避事由。

C:依據法官守則第 1 點:「法官應保有高尚品格,謹言慎

行、廉潔自持,避免不當或易被認為不當的行為。」及參酌檢

察官倫理規範第 25 條:「(Ⅰ)檢察官應避免從事與檢察公正、

廉潔形象不相容或足以影響司法尊嚴之社交活動。(Ⅱ)檢察官

若懷疑其所受邀之應酬活動有影響其職務公正性或涉及利益輸

送等不當情形時,不得參與;如於活動中發現有前開情形者,

應立即離去或採取必要之適當措施。」乙於發現甲刻意談及個

案時即應離席。

故此題選D選項

4F
LLL 國二下 (2021/07/27)
玄學

75. 甲律師與乙法官係大學同學,甲因其委任人丙之刑事案件刻由乙審理中,甲乙之大..-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