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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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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某警察局小隊長甲與其經營畫廊之妻乙因投資虧損,兩人遂共同商議,決定收取甲轄區內非法賭博電玩業者丙之「獻金」,由丙至乙之畫廊內,隨意挑選一幅不知名畫作,然後交付乙「價金」300萬元,以確保其電動玩具店不會被警察找麻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乙成立刑法第122條第1項違背職務受賄罪之共同正犯,但乙應減輕其刑
(B)甲、乙成立刑法第122條第1項違背職務受賄罪之共同正犯,但乙得減輕其刑
(C)甲成立刑法第122條第1項違背職務受賄罪之正犯,乙成立違背職務受賄罪之幫助犯,其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D)甲、乙成立刑法第122條第1項違背職務受賄罪之共同正犯,且甲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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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屆考古題自我練習『考前複習-1』#5664
答案:
B
難度:
困難
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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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0 )
1F
Yan
大三下 (2011/10/15)
第 31 條
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成立之罪,其共同實行、教唆或幫助者,雖無特定 關係,仍以正犯或共犯論。但得減輕其刑。 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致刑有重輕或免除者,其無特定關係之人,科以通 常之刑。
檢舉
2F
Yan
大三下 (2011/10/15)
第 122 條
公務員或仲裁人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 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 因而為違背職務之行為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一萬 元以下罰金。 對於公務員或仲裁人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 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但自首者減 輕或免除其刑。在偵查或審判中自白者,得減輕其刑。 犯第一項或第二項之罪者,所收受之賄賂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 時,追徵其價額。
檢舉
3F
lishan4997441
高三下 (2020/10/30)
第 31 條
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成立之罪,其共同實行、教唆或幫助者,雖無特定關係,仍以正犯或共犯論。但
得
減輕其刑。
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致刑有重輕或免除者,其無特定關係之人,科以通
常之刑。
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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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某警察局小隊長甲與其經營畫廊之妻乙因投資虧損,兩人遂共同商議,決定..-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