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為題組 甲是我國平地原住民,向來關注地方公共事務與原住民族權益保障的議題,並考慮參選立法委員。依現行制度,在全國立委總席次中,平地原住民立委應選名額為 3 席,
約占 2.7%的國會席次,超過我國平地原住民人口占全國人口的比例(約為 1.2%)。
甲除了想為平地原住民發聲,也想爭取地方鄉里的權益,決定參選區域立委。然而當甲嘗試向選務機關辦理登記參選區域立委時,得知依現行法律,除非同意註銷原住民
身分,否則僅能以平地原住民身分,參與全國平地原住民立委的選舉,不得參與區域立委選舉。甲認為只有透過憲法法庭裁判途徑,才能實現其權利。請問:
【題組】20. 我國平地原住民立委應選名額的規劃,最主要是植基於下列哪項人權理念?
(A)保障平地原住民的個人權利
(B)促進原漢族群間的實質平等
(C)維護平地原住民的自決權利
(D)實現不同族群的無差別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