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網站-置頂欄顏色票選問卷】只要填寫就能獲得500Y,結束時間 2024/04/25 11:59:59。 前往查看

民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2 甲有乙子與丙女,甲死亡後,乙告訴丙:甲臨死前再三交代,不能讓女兒繼承財產。乙進而單獨占有甲 全部之遺產 A 屋與 B 車。其後甲之妻證明乙說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乙偽造甲之意思,故意侵害丙之繼承,因此乙喪失繼承權
(B)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關於繼承之遺囑者,如經被繼承人宥恕,其繼承權不喪失
(C)丙得不向乙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而主張 A 屋與 B 車之物上請求權
(D)丙之繼承回復請求權,自知悉被侵害之時起,2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繼承開始時起逾 10 年者亦同


答案:A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alison 小一下 (2018/04/10)
(C)丙得不向乙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而主張 A 屋與 B 車之物上請求權所有權人對於其所有物被侵奪時,可主張 物上返還請求權但繼承權被侵害時,一方面當事人間可能是對於繼承資格有爭議,單純的物上返還請求權無法解決.....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3F
李承駿 高二下 (2021/10/15)

(A)(B)民法§1145

  1. 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喪失其繼承權:

               一、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

               二、以詐欺或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更之者。

               三、以詐欺或脅迫妨害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妨害其撤回或變更之者。

               四、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關於繼承之遺囑者。

               五、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

       2.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規定,如經被繼承人宥恕者,其繼承權不喪失。


(D)民法§1146

  1. 繼承權被侵害者,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請求回復之。
  2. 前項回復請求權,自知悉被侵害之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繼承開始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14F
きんじょうすい 高三上 (2022/01/07)

22 甲有   乙子大飛與丙女十三妹,甲死亡後,乙告訴丙十三妹:甲臨死前再三交代,不能讓女兒繼承財產。乙進而單獨占有甲 全部之遺產 A 屋與 B 車。其後甲之妻證明乙說謊。

一個特殊的請求權,除了可以確認繼承資格外,還可以概括的回復繼承權,此即為繼承回復請求權

一兼二顧

要繼承之時前已有侵害的事實

(B)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關於繼承之遺囑者,如經被繼承人宥恕,其繼承權不喪失
(C)丙得不向乙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

    而主張 A 屋與 B 車之物上請求權
(D)丙之繼承回復請求權,自知悉被侵害之時起,2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繼承開始時起逾 10 年者亦同



15F
Silver 國三上 (2023/06/28)

不負責責任猜測:
(A) 乙偽造甲之意思,故意侵害丙之繼承,因此乙喪失繼承權

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喪失其繼承權:
四、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關於繼承之遺囑者。
所以正確的A要改成:(A) 乙偽造甲之遺囑,故意侵害丙之繼承,因此乙喪失繼承權


不要跟我講是錯在這裡欸,我會氣死

22 甲有乙子與丙女,甲死亡後,乙告訴丙:甲臨死前再三交代,不能讓女兒繼承財產..-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