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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學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6 依照我國法律規定,下面哪一項不能作為編列特別預算的理由?
(A)為軍事方面的需要
(B)為經濟方面的需要
(C)為政治方面的需要
(D)為財政方面的需要


答案:C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劉沛均 高三上 (2012/05/29)
依照預算法八十三條的規定,有下列情事之一時,行政院得提出特別預算: 1.國防緊.....看完整詳解
3F
y080311 高一上 (2014/11/17)
例如最近....N年一次綜合大選...算是哪種?
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還是政治需要?
4F
只要路是對的,就不怕路遠。 高三下 (2017/12/26)

心裡OS:政治這種模稜兩可的答案保留下來,跟重大政事應該有關係,看看其他選項,應該是法條沒有出現的財政吧!

對答案…馬的104…人力銀行!

Google了一下,重大政事「應該」不侷限在政治方面,像蔡President的什麼前瞻建設就是用這款來取得特別預算,在我看來這款一定也是透過政治運用來啟動啊,更沒有哪個條文說這個重大政事是什麼鬼東西,大家自行判斷囉…

5F
陳佩彣 大一下 (2018/09/21)

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已經脫離特別預算「臨時性支出」的精神,過去便遭質疑可能會造成浮濫編列特別預算。因此,在1998年《預算法》修法時,民進黨立委柯建銘等人曾提過應刪除此項條件,不過當時未獲通過,該條件被保留至今,成為許多重大建設動用特別預算的法源依據。

6 依照我國法律規定,下面哪一項不能作為編列特別預算的理由? (A)為軍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