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得因地制宜,制定自治條例規劃得從事..-阿摩線上測驗
3F 小明 小五上 (2021/03/15)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67&flno=91-1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91-1 條 I. 直轄市、縣(市)政府得因地制宜,制定自治條例,規劃得從事性交易之區域及其管理。 II. 前項自治條例,應包含下列各款規定: 一、該區域於都市計畫地區,限於商業區範圍內。 二、該區域於非都市土地,限於以供遊憩為主之遊憩用地範圍內。但不包括兒童或青少年遊憩場。 三、前2款之區域,應與學校、幼兒園、寺廟、教會(堂)等建築物保持適當之距離。 A C D 四、性交易場所應辦理登記及申請執照,未領有執照,不得經營性交易。 五、曾犯刑法第231條、第231-1條、第233條、第240條、第241條、第29...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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