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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03 ( ) 李四將台北市之土地及地上之房屋贈與其子,請問下列何者不得自贈與總額 中扣除?
(A)李四之子承擔李四購買該不動產之銀行貸款
(B)該不動產贈與 所繳納之土地增值稅
(C)李四每年所繳納之地價稅及房屋稅
(D)該不動產移 轉所繳納之契稅。[遺21、遺細19]


答案:C
難度: 適中
1F
簡太一 大三下 (2013/08/23)
(A)贈與附有負擔者,由受贈人負擔部分應自贈與額中扣除。第 21 條
(B)(D)不動產贈與移轉所繳納之契稅或土地增值稅得自贈與總額中扣除。第 19 條

03 ( ) 李四將台北市之土地及地上之房屋贈與其子,請問下列何者不得自贈與總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