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 甲公司總公司設於美國洛杉磯,在我國設有營業代理人,98年度在我國..-阿摩線上測驗
3F 小鼠 大二下 (2017/02/06)
題目改為105年度 090.(※) 甲公司總公司設於美國洛杉磯,在我國設有營業代理人,105年度在我國承包
營建工程收入總額為6,000萬元,其成本費用分攤困難,經財政部核准,試問應納我國之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為若干元?
1.所得稅法第25條:其餘業務按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業收入15%為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額。60,000,000×15%=9,000,000 2.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9條: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其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依同法第98條之1第2款及第3款規定應由營業代理人或給付人扣繳者,按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額扣取20%。 9,000,000×20%=1,800,000 答案 : (B)18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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