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法之成文法源?
(A)法律
(B)憲法
(C)行政法院裁判
(D)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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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 B(14), C(1712), D(55), E(0) #3865654
統計: A(2), B(14), C(1712), D(55), E(0) #3865654
詳解 (共 4 筆)
#7353975
1.直接法源(成文法源)
指以國家所制頒的法令為法律淵源,可以直接發生法律的效力,包含憲法(B)、法律(A)、命令(D)、自治法規及條約五種。
2.間接法源(不成文法源)
非直接具有法的效力,須經國家承認始發生拘束力,例如習慣、法理、學說、解釋、外國法、行政法之一般原理原則等。
(C)裁判=裁定+判決
裁定只拘束提案庭,故不是法源
判決僅有個案拘束力,故不是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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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69161
成文法:
由國家依公權力以一定立法程序制定成條文形式公布者。
例如:憲法、法律、命令。
由國家依公權力以一定立法程序制定成條文形式公布者。
例如:憲法、法律、命令。
不成文法:
未依一定程序制定公布,非以法典化之形式存在者。
例如:判例、習慣、學說、法理
未依一定程序制定公布,非以法典化之形式存在者。
例如:判例、習慣、學說、法理
(來源:高點知識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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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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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7050
理由簡單說明一下:
在行政法中,「成文法源」指的是以文字形式明確制定的法律規範,例如:
(A) 法律
(B) 憲法
(D) 法規命令
這些都屬於正式制定、具有明文條文的規範。
而 (C) 行政法院裁判 則屬於「判例或實務見解」,一般被歸類為:
- 不成文法源(或稱補充法源)
它雖然對實務有重要影響,但不是立法機關制定的成文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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