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人民工作權、財產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基於憲..-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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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JONJON 國一上 (2024/07/02)
1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人民工作權、財產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基於憲法工作權之保障,人民得自由選擇從事特定職業
(B) 航空人員之技能、體格或性行,經檢查不合標準時,得限制、暫停或終止其執業,並未侵害其工作權
(C) 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於其離職後 3 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 5 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 利事業董事,侵害其工作權=不侵害,法有明文
(D)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曾犯故意殺人罪,經判決罪刑確定者,不准辦理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並未侵害其工作權
第 16 條
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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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刺頭小松 高一下 (2024/07/02)
A 正確 釋字第584號:人民之工作權為憲法第十五條規定所保障,其內涵包括人民選擇職業之自由。人民之職業與公共福祉有密切關係,故對於從事一定職業應具備之資格或其他要件,於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之限度內,得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加以限制。 B 正確 釋字第510號:(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標準)...均係為維護公眾利益,基於航空人員之工作特性,就職業選擇自由個人應具備條件所為之限制,非涉裁罰性之處分,與首開解釋意旨相符,於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之規定亦無牴觸。 C 錯誤 釋字第637號:公務員服務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