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據我國記帳士法之規定,下列有關不得充任記帳士之資格規定,何者錯誤? (A..-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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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monicababycat 國三上 (2021/10/19)
依據我國記帳士法之規定,下列有關不得充任記帳士之資格規定,何者錯誤? (A)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B)經公立醫院證明有精神病者 (已無此條文) (C)曾因業務上有詐欺、背信、侵占、偽造文書等犯罪行為,受有期徒刑未達一年一年以上之裁判確定者 (D)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者 記帳士法§4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充任記帳士: 一、曾因業務上有詐欺、背信、侵占、偽造文書等犯罪行為,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刑之裁判確定。但受緩刑之宣告,不在此限。 (待原因消減,須重新請領證書) 二、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待原因消減,不須重新請領證書) 三、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 (待原因消減,不須重新請領證書) 四、曾服公職而受撤職處分...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