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為處理土地法有關不動產之糾紛,應設置下列何項委員會?..-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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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鎧秈0922-01994 高三下 (2021/07/06)
委員會 土地法34-2 平權4 土154 名稱 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 地價評議委員會 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 人員組成 聘請地政、營建、法律及地方公正人士為調處委員 地方.....看完整詳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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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不動產經紀考試衝刺應考人 國二下 (2019/10/09)
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為處理本法不動產之糾紛,應設不動產糾紛 調處委員會,聘請地政、營建、法律及地方公正人士為調處委員;其設置 、申請調處之要件、程序、期限、調處費用及其他應遵循事項之辦法,由 中央地政機關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