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確認訴訟之提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非原告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12F
|
13F
|
14F Jocelyn Lin 小二下 (2023/06/27)
確認行政處分無效及確認公法上法律關係成立或不成立之訴訟,(A)非原告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者,不得提起之。其確認已執行而無回復原狀可能之行政處分或已消滅之行政處分為違法之訴訟,亦同。
(C)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訟,須已向原處分機關請求確認其無效未被允許,或經請求後於三十日內不為確答者,始得提起之。
(D)確認訴訟,於原告得提起或可得提起撤銷訴訟、課予義務訴訟或一般給付訴訟者,不得提起之。但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訟,不在此限。
應提起撤銷訴訟、課予義務訴訟,誤為提起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訟,其未經訴願程序者,行政法院應以裁定將該事件移送於訴願管轄機關,並以行政法院收受訴狀之時,視為提起訴願。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之違法行政處分,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B)經依訴願法提起訴願而不服其決定,或提起訴願逾三個月不為決定,或延長訴願決定期間逾二個月不為決定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