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下關於各縣市政府所核發的「身心障礙證明」的描述何者正確? 甲.自閉症學生..-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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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1 大一上 (2021/07/11)
新修正 身心障礙證明有效期間最長為五年。但身心障礙情況符合第六條第三項所定辦法有關身心障礙無法減輕或恢復之基準,免重新鑑定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核發無註記有效期間之身心障礙證明,並每五年就該個案進行第七條之需求評估。 領有記載有效期間之身心障礙證明者,應於效期屆滿前九十日內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辦理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身心障礙者於其證明效期屆滿六十日前尚未申請辦理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以書面通知其辦理。 身心障礙者有正當理由,無法於效期屆滿前申請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者,應於效期屆滿前附具理由提出申請,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可者,得於效期屆滿後...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