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為,係乘他人之急迫、輕率或無經驗,使其為財產上之給付,或為給付之約定,依當時情形顯失公者,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撤銷其法律行為,或減輕其給付。
前項聲請,應於法律行為後一年內為之。
1.民法第七十四條所規定之暴利行為,係:(A)無效(B)效力未定(C)表意人得撤..-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