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取樣法:
觀察者固定觀察時間,在時間內取得大量觀察資料。
優點:
(1)可蒐集大量資料、省時、省力
(2)能掌握觀察時間長短
(3)適合大量樣本的觀察
缺點:
(1)不適合頻率低的行為,僅適合頻率高行為(至少15分鐘要發生一次)
(2)資料無法顯示前因後果及行為間相互關係
截自王立杰p.1-10.11
檢核表法也適合用在時間取樣裡不是嗎?為何不是選檢核表法?
事件取樣法:選擇某一特定事件進行觀察,沒有時間的限制,只要行為出現即記錄。
軼事記錄法:不受時間或情境的限制,不需事先設計好表格,不需對所要觀察的行為下定義,只要認為重要的或覺得有興趣的幼兒行為,在觀察之後都可以記錄下來。
時間取樣法:觀察常出現的行為
檢核表:是在特定情境中,紀錄幼兒有無出現特定行為的方法,再根據表上所列一系列明確具體的行為,評量者根據觀察,勾選行為的有或無。
1.若要觀察幼兒「低頻率」出現行為,下列哪一種幼兒行為觀察法,並不適合?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