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許多好萊塢的警匪片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警察在逮捕嫌犯時,對其宣讀以下文 字:「你有權保持緘默,並可以請求律師在場,如果你沒有錢,國家可以提供你免 費律師,你現在所說的一切將成為呈堂證供。」這就是所謂的「米蘭達」法則,這 樣的程序並非美國所獨有,在我國也有類似的規定。下列有關該程序法則的敘述, 若依現行法律之規定判斷,何者正確?
(甲)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可以保持緘默,但不得拒絕測謊
(乙)行使緘默權僅限於偵查階段,而不適用於審判階段
(丙)為保障經濟弱勢的被告者,由國家全程提供公設辯護人
(丁)檢警詢問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時,必須告知可行使緘默權
(戊)違反「告知義務」規定的筆錄,原則上都不能作為證據
(A)甲乙丙丁戊
(B)乙丙丁戊
(C)丙丁戊
(D)丁戊
詳解 (共 5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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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可以保持緘默,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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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刑事訴訟程序中緘默權意思為被告有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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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158-2 ---(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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