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國國民年滿20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年滿23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
補充_公職人員參選年齡資格
正、副總統:40歲
直轄市長、縣(市)長:30歲
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26歲
村(里)長、立委(區域/不分區/僑選/原住民)、議員(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民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23歲
10依據我國憲法規定,中華民國國民至少須年滿幾歲,才有被選舉權?(A)十八歲(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