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下列何種情形,乙對甲不能依侵權行為之規定請求慰撫金? (A)甲綁架乙之未..-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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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宇凡ig:Yu_Fan_2 高三上 (2021/08/26)
[普及知識絕不販賣,考友歡迎討論] 本題(C)為什麼不能請求慰撫金,應回歸侵權行為法則原理討論,以下說明之。 首先說明「侵害客體」: 按侵權行為,被侵害之客體為「權利」,權利又可分為「財產權」與「人格權」。 以下列舉四種「損害」: 1.而侵害人格權造成之財產上損害,如醫藥費即是。 2.侵害人格權造成之非財產上損害,如生理疼痛、精神痛苦即是。 3.侵害財產權而造成之財產損害,物喪失的價值即是。 4.侵害財產權而造成之非財產損害,所有物滅失之精神痛苦即是。 以下說明「法律效果」,即損害賠償與慰撫金。 上述(1.)依民法184予以損害賠償 上述(2.)依民法18、195予以慰撫金,(A)即為195III之身份法益;(B)則為名譽;(D)則為身體 上述(3.)依民法184予以損害賠償 上述(4.)通說與實務見解不承認此慰撫金,亦即無法請求侵害財產權而造成之非財產損害。故答案為(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