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2-1 條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於聲請核發之搜索票執行後,應將執行結果陳報核發搜索票之法院,如未能執行者,應敘明其事由。(B)出示搜索票進入訪查,如確認甲不在內,應將執行結果陳報法院。
10 你是偵查隊偵查佐,為查緝甲涉嫌詐欺犯罪事證並到案說明,經檢察官向院方聲請核..-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