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依公務員懲戒法第 9 條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屬懲戒處分之類型? (A)休職..-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Yang Kingfish 高二上 (2015/07/21)
種類說明備註政務人員期間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時效限制免除職務免其現職,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撤職撤其現職,於一定期間停止任用;期滿,得再任公務員1年<==>5年2年內剝奪退休(職、伍)金剝奪受懲戒人離職前所有任職年資所計給之退休(職、伍)或其他離職給與;其已支領者,並應追回之。以退休(職、伍)或其他原因離職之公務員為限。減少減少10%至20%5 年休職休其現職,停發俸(薪)給,並不得申請退休、退伍或在其他機關任職;期滿,得回復原職務或相當之其他職務。復職,得於期滿前30日內.....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6F
|
7F
|
8F 每天ㄧ點一滴的努力(暫不打 大四下 (2022/01/04)
懲戒的救濟程序已修法增加抗告與上訴 公務員懲戒法 第 64 條 當事人對於懲戒法庭第一審之終局判決不服者,得於判決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上訴於懲戒法庭第二審。但判決宣示或公告後送達前之上訴,亦有效力。 第 83 條 對於懲戒法庭第一審案件之裁定得提起抗告。但別有不許抗告之規定者,不在此限。 第 84 條 抗告,由懲戒法庭第二審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