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與人已將債權之讓與通知債務人者,縱未為讓與或讓與無效,債務人仍得以其對抗受讓人之事由,對抗讓與人。
前項通知,非經受讓人之同意,不得撤銷。
10 債權讓與雖為無效,惟在下列何種情形下,債務人仍得以其對抗表見受讓人之事由,..-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