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內政部准許外國人歸化為我國籍,屬於下列何種性質之行政處分? (A)下命..-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Kevin Chen 高二上 (2014/06/19)
形成處分:係指設定、變更或消滅某具體法律關係的行政處分,如核發執照、撤銷執照、任免公務員、核准專利、解散人民團 體、准許外國人歸化為我國籍等。 確認處分:係對(已存在)法律關係之存否加以確認之處分,如確認國籍、學歷、公職候選人資格、自耕能力證明、徵收補償費 等,通常是在有爭議、疑義的情形下,才發生確認的.....看完整詳解 |
2F
|
3F Kawabanga 國二下 (2016/06/02)
行政處分之內容區分標準: 下命處分:指命相對人作為、不作為的處分。有強制執行的可能性及必要性。(納稅、徵兵、秩序) 形成處分: 許可<解除禁止>→ 基於法律特別規定,對特併活動或計畫之許可。(建築執照、駕駛執照) 認可 → 機關對人名的意思表示加以補充或認同。(人民組織章程的認可) 特許 → 獲得公法上權利者為特許。(銀行業、保險業、電信事業) 免除 → 機關將人民原本法定義務解除。(免役) 確認處分:對已發生的法律關係存否之確認及對他人地位貨物之性質在法律上有重要意義事項的認定。(土地&耕地租約登記、商標專用權的範圍評定、戶籍登記、自耕能力證明、地價或改良物補償之估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