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項A)公務員服務法 第20條 公務員職務上所保管之文書、財物,應盡善良保管之責,不得毀損、變換、私用或借給他人使用。→所以A錯誤
(選項B)公務員服務法 第8條 公務員接奉任狀後,除程期外,應於一個月內就職。但具有正當事由,經主管高級長官特許者,得延長之,其延長期間,以一個月為限。→所以B正確
(選項C)公務員服務法 第9條 公務員奉派出差,至遲應於一星期內出發,不得藉故遲延,或私自回籍,或往其他地方逗留。→所以C錯誤
(選項D)公務員服務法 第18條 公務員不得利用視察、調查等機會,接受地方官民之招待或餽贈。→所以D錯誤
10 公務員服務法未禁止公務員為下列何種行為? (A)將職務上所保管之文書財物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