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0 憲法第23條規定:「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可以以法律限制人民的基本權利。此所謂「必要」,現今在學理及實務上,是依下列那項原則予以檢驗?
(A)法律保留原則
(B)依法行政原則
(C)比例原則
(D)平等原則


答案:C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Amy Chien 高三下 (2012/10/17)
「比例原則」有三大子原則: 1. 適當性原則:  國家所採取者必須是有助於達成目的的措施,又稱「合目的性原則」。    2. 必要性原則:  如果有多種措施均可達成目的,國家應採取對人民侵害最小者,又稱「侵  害最小原則」或「最小侵害原則」。   3......看完整詳解
2F
一定成功 高二下 (2015/06/05)

憲法第 23 條的比例原則,其中有三個子原則,其中「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乃屬於那個原則?
(A)
適當性原則
(B)
必要性原則
(C)
過度禁止原則
(D)
視情況而定

公職憲法- 100 - 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行政警察人員四等#7557

答案:C

3F
一定成功 高二下 (2015/06/05)

10 憲法第23條規定:「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