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五等/佐級◆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0 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下列那一項是雇主需預告始得終止勞動契約之事由?
(A)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
(B)勞工對於雇主家屬有重大侮辱
(C)勞工故意洩漏雇主營業上之秘密
(D)勞工違反工作規則情節重大


答案:A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吳育銓 小二上 (2014/12/30)
(雇主須預告始得終止勞動契約情形) 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syuan 大三下 (2018/06/08)

第 1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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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CE 大三下 (2019/11/06)

名  稱:勞動基準法 

公布日期:民國 73 年 07 月 30 日

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06 月 19 日

第 11 條 (雇主須預告始得終止勞動契約情形)

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4F
上榜只是新的開始 大四下 (2023/03/22)
勞基法11條
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也就是說下面5個情況,雇主可以預告勞工要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勞基法12條
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10 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下列那一項是雇主需預告始得終止勞動契約之事由?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