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0 行政處分因撤銷、廢止或其他事由而溯及既往失效時,自該處分失效時起,已中斷之時效為如何?
(A)視為不中斷
(B)視為已完成
(C)重行起算
(D)推定為效力未定


答案:A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Kevin Lin 高一上 (2011/04/29)
行政程序法  第 131 條 公法上之請求權,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公法上請求權,因時效完成而當然消滅。 前項時效,因行政機關為實現該權利所作成之行政處分而中斷。 第 132 條 行政處分因撤銷、廢止或其他事由而溯及既往失效時,自該處分失效時.....看完整詳解
13F
ejru65m4 小二下 (2018/11/26)

我欠政府一百萬 政府要在五年內跟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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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F
kanalia 大二下 (2019/03/02)

131機關行使請求權(行政處份)=> 導致請求權消滅時效5年  中斷 (保有請求權)

132條:機關行使請求權(行政處份)撤銷廢止或其他事由而溯及既往失效(等於未行使請求權)=>消滅時效繼續(視為不中斷)

133條:消滅時效中斷=>重新起算 


134:重新起算    =>  補足5年

15F
丸子 大四下 (2022/07/08)


撤銷Anfechtung取消

撤銷(德語:Anfechtung)為法律專用術語,當某個意思表示的發出人所想要成立的法律行為有瑕疪時,該意思表示的發出人可以將其所發出的意思表示收回,讓該法律行為溯及至成立時失效,或是讓該法律行為不能成立。

10 行政處分因撤銷、廢止或其他事由而溯及既往失效時,自該處分失效時起,已中斷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