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散布、販賣猥褻物品及製造持有罪)->屬於妨害風化
第 235 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10 人民違反刑法的規定而構成犯罪時,必須負擔刑事責任,接受刑事制裁。下列那一..-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