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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政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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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 - 105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社會行政: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58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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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5年 - 105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社會行政: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58719 |
科目: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政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5年 - 105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社會行政: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58719
年份:
105年
科目: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政法規)
10 根據精神衛生法之規定,嚴重病人傷害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卻拒絕接受全日住院治療者,得予以緊 急安置,並交由 2 位以上專科醫師進行強制鑑定。緊急安置期間不得逾多少時間?
(A) 24 小時
(B)2日
(C)5日
(D) 60 日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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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yji3no1
B1 · 2017/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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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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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11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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