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五等/佐級◆公務員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0.下列何者不屬於公務員職務應當然停止之情事?
(A)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或羈押者
(B)依刑事確定判決,受褫奪公權之宣告者
(C)依刑事確定判決,受徒刑之宣告,在執行中者
(D)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對於受移送之懲戒案件,認為情節重大者


答案:D
難度: 非常簡單
1F
蔡小蔡 高一下 (2013/11/12)
公務員懲戒法 第3條(當然停止職務之情形)    
  公務員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職務當然停止: 
  一、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或羈押者。 
  二、依刑事確定判決,受褫奪公權之宣告者。 
  三、依刑事確定判決,受徒刑之宣告,在執行中者。

D是錯在 依
第 4 條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對於受移送之懲戒案件,認為情節重大,有先行停止職 務之必要者,得通知該管主管長官,先行停止被付懲戒人之職務。 主管長官對於所屬公務員,依第十九條之規定送請監察院審查或公務員懲 戒委員會審議而認為情節重大者,亦得依職權先行停止其職務。
2F
godislove825 研一下 (2020/03/15)
D選項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合議庭對於移送之懲戒案件,認為情節重大,有先行停
止職務之必要者,
通知被付懲戒人之主管機關,先行停止其職務。
主管機關對於所屬公務員,依第二十四條規定送請監察院審查或公務員懲
戒委員會
審理而認為有免除職務、撤職或休職等情節重大之虞者,亦
職權先行停止其職務。
3F

10.下列何者不屬於公務員職務應當然停止之情事? (A)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或..-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