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五等/佐級◆人事行政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0.公務人員未具擬任職務職等任用資格者,可以「權理」方式任用之。惟「權理」應在何種限制範圍之下作為之?
(A)同官等高一職等
(B)同官等高二職等
(C)同官等高三職等
(D)同一職等


答案:B
難度: 簡單
1F
sadover0105 國三下 (2015/01/05)
第 9 條 初任各職務人員,應具有擬任職務所列職等之任用資格;未具擬任職務職 等任用資格者,在同官等高二職等範圍內得予權理。權理人員得隨時調任 與其所具職等資格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

10.公務人員未具擬任職務職等任用資格者,可以「權理」方式任用之。惟「權理」應在..-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