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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0.甲在乙商場挑選某廠牌電冰箱一台,雙方約定於該月15日上午送交甲之住所,15日過後甲詢問乙何以未依約送貨,乙答以商場發生火災,電冰箱亦遭祝融波及,無一倖免,甲、乙間之法律關係為何?
(A)甲對乙可請求給付不能之損害賠償
(B)甲對乙可主張給付遲延責任
(C)甲對乙可主張不完全給付之責任
(D)甲對乙可主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答案:B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返鄉待退30年 大四上 (2010/04/28)
給付不能,指不能依照契約所約定的內容提出給付。依題示「某廠牌.....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8F
chouya1024 小一下 (2021/12/30)

給7F

我的想法是,本題選項裡在說的是甲對乙可以主張什麼權利,所以甲可以先主張給付遲延責任

之後還要先探討商場發生的火災的責任問題,才能確定能不能適用民法230條的給付遲延阻卻成立事由

9F
丸子 大四下 (2022/11/23)

他人不法侵害自己權利的行為,若符合民法第184條[1]則稱為侵權行為。

10F
萬晉宏 大四上 (2022/12/15)

某廠牌冰箱被燒毀,此冰箱非獨一無二,仍有給付可能性,因此屬於「尚未給付」之「給付遲延」,非「給付不能」
債務人給付遲延→債務人負非常事變責任(不可抗力責任,如天災、火災等),債權人負故意或重大過失責任
債權人受領遲延→債權人負非常事變責任(不可抗力責任,如天災、火災等),債務人負故意或重大過失責任

10.甲在乙商場挑選某廠牌電冰箱一台,雙方約定於該月15日上午送交甲之住所,15..-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