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發生職業災害時,除必要之急救、搶救外,雇主非經哪個單位許可,不 得移動或破壞現場?
(A)工程監造單位
(B)勞動部
(C)司法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
(D)工程主辦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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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2), B(327), C(4363), D(52), E(0) #3236035

詳解 (共 3 筆)

#611123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4條第3項規定:

「事業單位發生職業災害後,除為必要之急救、搶救外,未經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之許可,不得移動或破壞災害現場。」

因此,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的相關規定,未經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許可,雇主不得移動或破壞職業災害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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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 37 條 事業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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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條
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發生職業災害,雇主應即採取必要之急救、搶救等措施,並會同勞工代表實施調查、分析及作成紀錄。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之一者,雇主應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一、發生死亡災害。
二、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
三、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災害。
勞動檢查機構接獲前項報告後,應就工作場所發生死亡或重傷之災害派員檢查。
事業單位發生第二項之災害,除必要之急救、搶救外,雇主非經司法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許可,不得移動或破壞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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