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關係:係指犯罪構成要件間存在包含關係,即一個構成要件必然包含另一構成要件要素,則前一構成要件對於後一構成要件即具特別關係。適用上基於特別條款優於一般條款之適用原則,適用有特別關係之特別構成要件已足。例如妨害行動自由罪與強制罪,僅論妨害行動自由罪。補充關係:係指行為涉及多數構成要件中,其中有一構成要件僅為輔助性加以適用,則該構成要件相對於主要構成要件則屬補充關係,而主要條款優先於補充條款適用。如殺人既遂及殺人未遂,犯罪行為符合殺人既遂時,僅論殺人既遂罪。
想像競合是指,如果被告的一個行為同時侵害了兩個法益。例如故意追撞他人車輛同時犯了毀損罪(財產法益)及傷害罪(身體法益),但是被告的行為其實只有一個,法官總不能把它分開認定、判刑,這時法官就會將兩個罪名互相比較,而以較重的罪名處罰被告。
10.若A罪之構成要件要素為a、b、c、d、e,B罪之構成要件要素為a、b、c、..-阿摩線上測驗